各直属党委、各基层党组织: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苏州市委组织部、吴江区委组织部已转发。现将文件层转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加强统筹安排,抓好三项重点:
1.严格核查比对问题党员。各直属党委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帮助指导基层党组织对所属问题党员进行核查比对(核查比对途径)。主要包括: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信访过程中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④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未得到严格落实,导致重大及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被追究责任的;⑤未贯彻落实“263”专项行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计划或措施被督查通报的企业主;⑥环保信用评级为黑色的企业主;⑦其他不符合党员身份行为的。支委会要对核查比对出的问题党员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取证,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并征求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形成综合性写实材料。相关材料经开发区党工委预审,方可进入支部大会环节。问题党员情况凡经调查核实的,民主评议直接定格为不合格。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不定格。
2.注重积分考核结果运用。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双亮一考三服务”积分考核的要求对党员全年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培训、先锋实践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年度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凡积分考核为不合格的,民主评议应定格为不合格。
3.按照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有步骤、分环节地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上一堂党课。具体程序参照吴组通〔2017〕1号文件规定。
4. 支部书记上党课。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上一堂党课,内容围绕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吴江区十三届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本职工作开展,题目自拟。
支部填报附件1-6
附件1:党支部班子民主评议表(份数=支部党员人数)
附件2:党员民主测评表(一份汇总名单)
附件3: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份)
附件4:不合格党员基本情况表(请认真比对吴开委(2018)1号文件,如有则报,没有不报)
附件5:支部书记上党课情况统计表(含支部书记上党课、党工委委员上党课,至少一次,多上多报)
附件6:2018年度发展党员推荐表(如不报送可不填)
党员填报表格
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电子档+纸档:要求正反页打印)
中共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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